一、辦理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二、辦理要件
1、結婚證或單身聲明(單身聲明由單身職工在柜面窗口簽字或線上確認)、離異職工攜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2、身份證;
3、多子女相關材料如戶口簿或出生證明等(多子女家庭提供);
4、本人I類銀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積金合作銀行)。
三、辦理渠道
線上: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南京公積金”APP;“我的南京”APP;“蘇服辦”APP
線下:可攜帶結婚證或單身聲明(單身聲明由單身職工在柜面窗口簽字)、離異職工攜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身份證、多子女相關材料如戶口簿或出生證明等(多子女家庭提供)、本人I類銀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積金合作銀行)至公積金繳存銀行提取網點辦理。
四、提取期限
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時間間隔為3個月。
五、提取額度
一個自然年度內提取金額不超過21600元,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43200元。多子女家庭(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提取限額提高20%。《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中的A、B、C類高層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標準放寬到現有標準的2倍。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政策與我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不疊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