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南京市棲霞區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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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體 名 稱 |
南京市棲霞區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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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體 類 別 |
法定行政機關 集中行使執法權的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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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性 質 |
行政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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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執法情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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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方 式 |
025-8556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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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公 地 址 |
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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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指 引 |
1、146路,97路,70路 到南京財經大學站 2、地鐵2號線 仙林中心站步行至仙林商務中心文苑路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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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 法 職 能 |
1、行政處罰:對統計調查對象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拒絕答復或者不如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遲報統計資料;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企業組織或者個體經營戶拒絕或者妨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企業組織或者個體經營戶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經濟普查資料;企業組織或者個體經營戶未按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后仍未提供;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遲報、虛報、瞞報或者拒報污染源普查數據;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推諉、拒絕或者阻撓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材料消耗記錄、生產記錄、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記錄、污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資料;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統計資料;民間統計調查組織超出委托權限或者范圍實施統計調查活動;民間統計調查組織者強迫調查對象接受調查;民間統計調查組織者冒用政府統計調查的名義組織實施調查;間統計調查組織者欺騙、蒙蔽調查對象;民間統計調查組織者未經調查對象同意,對外提供、泄露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調查對象身份的信息和數據;民間統計調查組織者發布偽造、篡改的民間統計調查資料,發布時不按照要求說明相關內容,或者不注明資料來源;新聞媒體和其他單位、組織對外發布信息引用民間統計調查資料未注明民間統計調查組織者名稱,或者偽造、篡改民間統計調查資料;偽造、變造或者冒用統計調查證的處罰 2、行政確認:民間統計調查組織代理政府統計調查活動的委托合同備案。 3、行政強制:進入檢查對象的業務場所和統計數據處理信息系統進行檢查、核對;登記保存檢查對象的有關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對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進行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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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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