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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體 名 稱 |
南京市棲霞區水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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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體 類 別 |
法定行政機關 集中行使執法權的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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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性 質 |
行政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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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執法情況 |
南京市棲霞區水政監察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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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方 式 |
025-8566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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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公 地 址 |
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文苑路118號仙林商務辦公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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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指 引 |
1、地鐵2號線仙林中心站(1口)往北走850米 2、50路 70路 學典路.文苑路站 3、97路、146路、310路、320路、325路、331路 、D1路 南京郵電大學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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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 法 職 能 |
1、行政處罰:行使區水務局職責范圍內有關防洪、水工程管理、水資源保護管理、采砂管理、水土保持及排水等方面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權。 2、行政許可: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核、取水許可、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河道(除長江)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從事相關活動審批、初步設計文件審批、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河道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不含河道采砂)審批、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城市建設填堵水域、廢除圍堤審核、利用堤頂、戧臺兼做公路審批、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漁塘許可。 3、行政強制:扣押從事水事違法活動工具;對從事水事違法活動既不恢復原狀也不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代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違反水法律法規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的強制拆除(清除),代履行。 4、行政征收:水資源費的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的征收;河道(不含長江)采砂管理費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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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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