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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25-85800603
通訊地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大道100號
聯系人:南京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
建設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及防治或減輕的對策和措施情況表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生物基材料生產項目 | 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大道42號1幢401室 | 南京博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亙屹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購置現有已裝修房屋進行生產,建筑面積約487.41m2,投資234.5萬元,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出清潔抗體20kg、鏈霉親和素200g,用作各類體外診斷用試劑。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 (1)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園區化糞池預處理,滿足新港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接管至新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處理達標后的尾水排入興武溝,最終匯入長江。新港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表1中一級A標準。 (2)廢氣:本項目排放的廢氣污染物主要有非甲烷總烴、氨、臭氣濃度。本項目產生的廢氣收集后一同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廢氣經DA001排氣筒排放。本項目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氨、臭氣濃度排放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中表1及表2標準限值。廠界無組織臭氣濃度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中表7標準限值;廠界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在《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中無相關標準限值,執行《生物制藥行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表4標準限值;無組織氨在《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無相關標準限值,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廠區內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中表6標準限值。 (3)噪聲:本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引風機等產噪設備采取減震降噪措施后,廠界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4)固廢:生活垃圾、普通廢包裝由市環衛部門清運;廢RO膜回收綜合利用;生產廢液、廢產品、廢耗材、沾染危險廢物的包裝物、清洗廢液、廢活性炭、生物安全柜廢過濾器、培養基廢物等作為危險固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固體廢物外排量為零。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局進行了備案(備案證號:寧開委行審備〔2023〕23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