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5-31981 | 主題分類: | 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 |
| 組配分類: | 公示公告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發(fā)布機構: | 棲霞區(qū)住房和建設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14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開展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專項治理線索征集的通知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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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場各方主體: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chuàng)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的意見》部署,落實市紀委監(jiān)委有關陽光招投標工作要求,根據南京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印發(fā)的《關于開展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寧建招字〔2025〕86號的文件要求,充分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作用,切實提高專項治理成效,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我區(q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領域違法違規(guī)線索。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6月15日
二、征集內容
(一)招標人方面,重點治理以下問題:
1.招標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內部程序控制和決策約束機制未建立或不健全;
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或者化整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招小送大、設定不合理的暫估價等形式)規(guī)避招標行為;
3.通過集體決策、會議紀要、函復意見、備忘錄等方式將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轉為采用談判、詢比、競價或者直接采購等非招標方式的行為;
4.以戰(zhàn)略合作、招商引資、合作意向等理由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的虛假招標行為;
5.項目發(fā)包前未完成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程序;
6.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建市政項目,通過政府采購或者其他行業(yè)平臺發(fā)包;
7.設置不合理的招標條件,歧視、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行為;
8.強制以現金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行為;
9.利用對評標報告的復核權和招標文件解釋權,以微小瑕疵、不合理要求等流標廢標;
10.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或者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行為。
(二)投標人方面,重點治理以下問題:
1.存在與其他投標人或招標人圍標串標的行為;
2.以他人名義投標,掛靠、借用資質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
3.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的行為;
4.中標后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行為。
(三)招標代理機構方面,重點治理以下問題:
1.使用其他機構名義對外承接招標代理業(yè)務或者允許其他機構或個人使用自己機構名義對外承接招標代理業(yè)務的行為;
2.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3.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行為。
(四)評標專家(招標人代表)方面,重點整治以下問題:
1.應當回避而不回避、擅離職守或私下接觸投標人的行為;
2.不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的行為;
3.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要求的行為;
4.在招投標活動中充當掮客,為串圍標充當“槍手”和“說客”;
5.其他不客觀、不公正履職行為。
(五)案件“回頭看”方面,重點治理以下問題:
6.投訴舉報案件處理不深入、不謹慎,導致定性不準、程序違規(guī)等問題;
7.投訴舉報案件涉及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處理畸輕畸重、行刑銜接不閉環(huán)等問題。
三、征集方式
請于6月15日前通過書面或者電子郵件方式實名反映問題,線索內容盡可能詳細具體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對反映人的信息我們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反映人的合法權益。
線索征集電話:025-85698349
線索征集地址:南京市棲霞區(qū)文苑路118號(區(qū)政務服務中心)3813
線索征集郵箱:qxzj365@163.com
棲霞區(qū)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