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3-92301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組配分類: | 建議提案辦理報告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住房和建設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對區十九屆人大二次會議第0226號建議的答復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建議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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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成寶代表:
您在區十九屆人大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快出臺小區樓頂及附著物管理相關行規及具體管理措施的建議”收悉。我單位領導高度重視,認真調查研究,積極推動辦理,現答復如下:
依據《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地區的臨街建筑物外立面上安裝窗欄、空調外機、遮陽棚等應當規范設置并保持安全、整潔。在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地區的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和窗外,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采取補救措施;逾期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可以對單位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外掛物進行統一整治。有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物業企業是市容環衛責任人,按照《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管理規約》加強日常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向所在地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報告。物業企業應定期開展小區樓頂環境整治,加強對老舊破損經年失修的附著物進行排查和清理,同時通過小區電子屏、居民一封信等方式,加強高空墜物危害等安全防范宣傳,不斷提高居民安全意識。關于出臺居民小區外掛物管理相關法規,住建局將向上級主管部門積極反映。
最后,再次感謝您對棲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棲霞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