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11308X/2016-00032 | 主題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
| 組配分類: | 機構領導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統計局 | 生成日期: | 2016-05-30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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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棲霞區委、棲霞區人民政府關于棲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棲委字[2010]32號)要求,設立統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承擔主管全區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責任。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全區社會、經濟、民生評價考核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二)加強服務業統計、能源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三)加強對各街道、各部門、開發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強化對統計調查項目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二、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定全區基本統計制度,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一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擬定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及街道、開發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承擔《統計法》執法部門的職責。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指導和規范全區統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對各街道、開發區、各部門和單位的統計督查和對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監審,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運輸郵電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和環境及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社會福利業、娛樂業及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各街道、開發區和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
(八)組織實施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全區社會、經濟、民生評價考核統計方面的工作。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九)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街道、開發區、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指導全區統計干部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全區統計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及統計專業知識的培訓和上崗培訓工作。
(十二)領導和管理綜合抽樣調查隊,建立完善小康社會指標體系,充分反映民情、民意。
(十三)協助江蘇省統計局領導和管理江蘇省統計局棲霞調查局,開展各項抽樣調查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6個職能科室。
1、綜合法制科
主要職責:負責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統計方面的工作;負責全區經濟、社會、民生評價考核統計方面的工作;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數據庫;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工作;審批全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和調查方案;綜合協調、管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文秘、會務、機要、督查、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負責統計信息網的管理維護和電子政務建設工作;管理國有資產和后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各項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統計信息化規劃,負責信息技術引進與推廣,落實統計信息化技術標準和運行規則;負責網絡系統與平臺運行維護、網絡與信息資源管理與安全;負責信息技術支持、服務、培訓;負責大型普查或調查數據處理工作。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組織對全區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規范全區統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復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職稱及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全區統計干部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區統計文化建設。
2、核算投資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區、街道及省級以上開發區生產總值,定期發布綜合統計信息; 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咨詢建議;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房地產業、基本單位以及勞動工資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稅收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完成相關專業的統計監審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3、工業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的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地搜集、整理、提供全區工業企業的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科技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區科技發展、技術進步的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調研分析,完成統計監審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投入產出調查。
4、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運輸郵電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人口、勞動力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負責全區社會發展、婦女兒童監測統計方面的工作;協調開展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物流業等統計工作;綜合整理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婦女兒童、旅游、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統計數據,建立健全全區社會事業統計綜合報表制度;負責提供相關數據的核算工作;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完成統計監審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5、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統計調查,整理、匯總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區、街道及開發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對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區能源統計的基礎工作; 完成本專業的統計監審工作;進行節能監測的統計分析。
6、普查辦公室
全面負責基本單位統計和名錄庫的更新維護;負責省、市布置的各項普查任務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和提出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劃,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牽頭負責大型普查或調查數據處理工作;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數據質量,指導各項普查的統計基礎工作;對各項普查資料進行開發應用和統計分析,開展統計咨詢服務;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名。 領導職數為9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職數6名。
另按有關文件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