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3-48265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組配分類: | 食品安全監管 | 體裁分類: | 公告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02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2023年棲霞區市場監管局部分市級抽檢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6.2)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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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市食品經營者所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檢,其中涉及我區部分商戶,現將我局對相關商戶的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南京市棲霞區楊作梁飯店使用的粉絲,經江蘇實樸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檢測,檢測項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mg/kg”判定結果為不合格。執法人員在收到報告后立即將抽檢不合格報告送達至被抽樣商戶,并對現場進行了檢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粉絲已經全部使用銷售完畢,現場已無該批次粉絲,商戶在收到報告后立刻展開召回工作,暫無顧客退換貨。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予以處罰:罰款400元。
2、棲霞區李虎私房菜館使用的韭菜,經江蘇實樸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檢測,檢測項目“二甲戊靈,mg/kg”判定結果為不合格。執法人員在收到報告后立即將抽檢不合格報告送達至被抽樣商戶,并對現場進行了檢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韭菜已經全部使用銷售完畢,現場已無該批次韭菜,商戶在收到報告后立刻展開召回工作,暫無顧客退換貨。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予以處罰:罰款900元。
棲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