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2015年信息公開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分管區長為組長,信息辦負責人、各部門、街道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制度,切實加強組織,落實責任。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要抓好各項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負責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
二、切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層次和水平
(一)要規范信息公開的工作流程。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管理制度,規范信息公開的工作行為,完善和規范信息公開的工作流程,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保證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地公開。
(二)要進一步規范公開內容。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群眾關注多的熱點問題,都要列入為公開內容。
(三)要進一步規范公開時間。要根據公開內容的實效,分常年、定期和隨時公開。做到“常務”常年公開,“要務”定期公開,“急務”隨時公開。要把辦事程序、辦事時限、服務承諾、管理辦法以及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政策法規等情況進行長期公開。
三、加強依申請公開信息服務
依法做好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完善工作流程。認真受理、辦理群眾舉報、投訴。進一步完善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程序,有關記錄應當保存備查。對于申請事項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范疇或無法按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應主動與申請人溝通,盡量取得申請人的理解。在答復申請時,要依法有據、嚴謹規范、慎重穩妥。
四、嚴格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審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相關規定和政府對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規定,按照“先審查后公開”、“誰審查誰公開”、“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明確信息屬于應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還是不予公開。并嚴格上網信息審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確保全面、及時、準確發布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