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0-81797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組配分類: | 解讀材料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7-24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棲霞區水、氣、土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20年度實施方案編制說明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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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過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十三五”收官之年,編制實施全區水、氣、土年度工作計劃,是貫徹落實《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20年度實施方案》、《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度實施方案》和《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20年度實施方案》的重要舉措,也是進一步明確年度工作任務、工作目標的基本要求。我局于2020年6月2日收到南京市年度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后,將征求意見稿發送給各相關單位和街道廣泛征求各單位意見,并結合反饋意見,對方案進行了修改。
7月9日上午,陸瑞峰副區長召集三區30個部門和9個街道對水、氣、土年度實施方案進行了再次修訂。
二、基本考慮
編制《實施方案》的過程中,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決策部署。編制過程中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總要求,對照省、市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任務,緊盯“十三五”目標任務,將各項任務要求細化落實到《實施方案》中。
(二)緊抓短板弱項,推進環境質量提升。一是針對我區入江河道多,大部分河道水質尚未穩定達到Ⅴ類考核目標的短板弱項,在方案中強化通過河道綜合整治、流域限批、流域補償、聯合執法等手段減少污染物排放,提升水質。二是南京市對我區2020年的空氣質量考核指標進行了調整。其中,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由72%調整為76.8%,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由37.7微克/立方米,調整為35微克/立方米。同時還明確了,力爭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80%,PM2.5年均濃度下降至34微克/立方米,壓力加大。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突出源頭預防,定期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減少污染產生,控制新增污染,加強保護未污染土壤,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
(三)堅持協同治理,形成整治合力。推進水、氣、土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區域環境質量事關每個單位,方案中明確在管行業的過程中推進污染治理,根據不同行業分類施策,有效防范和應對污染風險。
(四)執行相關制度規定,防范污染風險。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強化污染者責任,打擊違法排污、排水行為;明確各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細化任務措施,強化考核問責。
三、主要內容
(一)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方面:在2019年全區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礎上,繼續深化和推進2020年全區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共8個方面44條具體工作任務。
1. 淘汰落后產能,打好工業污染防治攻堅戰。包括6項任務: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加快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強化醫療廢水監管、開展工業企業納管評估、增強工業污水處置能力、整改企業雨污管網。
2. 提升水環境質量,打好劣Ⅴ類水體殲滅戰。包括7項任務:建立重點水體責任體系、鞏固提升入江支流水質、建成區消除劣Ⅴ類水體、綜合整治入河排污口、削減合流制溢流污染、整治不達標水功能區、加強聯防聯控。
3. 增強治污能力,打好防治城市污染持久戰。包括7項任務:新增污水處理能力、排查整改雨污管網、完善污水管網建設與改造、鞏固雨污分流建設成效、提高鎮街污水處理能力、強化排水設施管養、無害化處置生活污泥。
4. 嚴管化肥農藥,打好防治農村污染陣地戰。包括5項任務:強化禁養區管理、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推進水產健康養殖、推進化肥減量增效、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5. 嚴防船舶污染,打好港口碼頭污染防御戰。包括3項任務:治理船舶污染、加強水域安全執法、增強港口治污能力。
6. 保護良好水體,打好水源地保護戰。包括5項任務:保障飲用水源安全、長江岸線整治、嚴控地下水開采、保護修復自然濕地、建設生態安全緩沖區。
7. 提高用水效率,打好水資源底線守衛戰。包括3項任務:節約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推進再生水利用。
8. 強化日常監管,打好排污執法突擊戰。包括8項任務:強化監測預警、推進水質自動監測、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實施排水許可和達標區建設、推進排污許可證管理、實施流域補償、依法信息公開,推動依法公益訴訟。
(二)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方面:方案從九個方面,明確了56項具體工作任務,市方案中為60項具體任務,其中涉及海事部門及市級職能的予以了去除。
1. 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方面,明確了6項任務。其中將加強環境準入作為首要條件,要求嚴把準入關。明確了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回頭看”的任務,要求將“散亂污”整治常態化。首次提出了實施共性工廠建設和集中處理的要求,探索節約化發展的新路子。
2. 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方面,明確了5項任務。削減煤炭消費總量,仍然作為全區的首要任務。同時明確禁燃區內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3. 積極調整運輸結構方面,明確了7項任務。要求提升鐵路、水路貨運量,減少公路運輸比例,提升鐵路運輸比例。要求提高通行效率,應用大數據平臺,優化交通信號燈配時,暢通道路交通狀況,減少尾氣的排放。
4. 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方面,明確了8項任務。要求加強裸土整治,除必要施工作業外,實現全區區域無裸土。要求加強秸稈焚燒管控,嚴防因秸稈露天焚燒造成區域性重污染天氣。要求實施餐飲專項整治,在整治社會餐飲的基礎上,將整治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工地等食堂餐飲油煙任務進行了明確。
5. 嚴控工業污染方面,明確了6項任務。要求嚴格控制污染排放,強化工業污染全過程控制,全面實現達標排放(實施特別排放限值)。實施重點企業VOCs綜合整治,基本完成重點企業VOCs治理“一企一策”編制。針對我區臭氧超標問題突出的現實情況,方案將VOCs治理明確為首要任務。
6. 加強移動源控制方面,明確了5項任務。要求加大機動車監督執法力度。完善生態環境、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機動車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開展路檢路查、入戶檢查和秋冬季期間柴油車監督抽測,每季度開展一次專項執法。其中路檢路查、入戶檢查首次由市級下放到區級。
7. 嚴控揚塵污染方面,共明確7項任務。其中加強建筑揚塵治理,仍作為揚塵治理的首要方面。同時要求綜合治理道路揚塵,并明確城市主次干道、繞城公路等道路積塵、積泥、雜物量應當低于3克/平方米,重點管控區域內道路應當低于1克/平方米。明確實施降塵績效月考核。全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3.6噸/月·平方公里。
8. 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方面,共明確8項任務。要求強化重點區域管控,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擴大、細化應急管控措施、工程項目名單。同時要求全面優化管控豁免,全區豁免企業數量較2019年增加50%以上,豁免工地數量達工地總數的50%以上,堅持差別化管理。
9. 強化能力建設,共明確4項任務。主要是在管理層面,要求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在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方面,加強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
(三)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方面:共11個方面34條
具體工作任務。
1. 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1項任務:做好全國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準備。
2. 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1項任務: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
3. 開展土壤環境監測,實施數據信息化管理。包括2項任務: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提升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4. 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包括3項任務:加強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
5. 嚴格建設用地環境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包括5項任務:落實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評審制度,動態更新污染地塊名錄,加強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聯動監管,開展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核算,實行土壤污染狀況公示。
6. 強化土壤污染預防工作,保護未污染用地。包括4項任務:強化空間布局管控,嚴格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加強未利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強化客土質量管理。
7. 嚴控現有污染源,遏制地下污染擴散。包括7項任務:強化土壤重點監管單位責任,加強企業拆除活動監管,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整治,加強生活污染防控,加強涉重金屬企業污染防控,防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控制農業投入品使用。
8. 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保障土壤安全利用。包括2項任務:推進污染地塊治理修復和風險管控,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
9. 強化執法力度,提升監管能力。包括3項任務:加強土壤環境監管執法,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強土壤環境監測執法能力建設。
10. 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推進社會共同參與。包括4項任務:強化政府保障資金投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推動依法公益訴訟,深入開展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11. 做好“土十條”評估考核工作。包括2項任務:強化“土十條”日常調度和部門會商機制,做好“土十條”實施情況評估考核準備。
四、保障措施
一是細化目標任務。請各辦事處、各責任部門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推進牽頭任務的實施。二是檢查執法推進。堅持日常監管和集中檢查相結合,全面監管和重點監管相結合,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環境違法案件。三是強化考核問責。以條口負責為原則,各責任部門負責編制牽頭事項的年度自查報告,整理電子臺帳,按要求將自查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時建議將水、氣、土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區對街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