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5-79143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 組配分類: | 公示公告 | 體裁分類: | 公告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農業農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06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做好棲霞區2024年第二批市級農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及部分資金下達的通知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公告 | |
| 內容概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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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農業農村辦、財政所,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根據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4年第二批市級農業專項資金計劃的通知》(寧農計〔2024〕28號)的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棲霞區2024年第二批市級農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及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指南要求,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并隨文下達棲霞區2024年第二批市級農業專項資金部分資金。
一、項目申報要求
1.資格審查。各街道農業農村辦要嚴格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審核篩選項目,實地驗證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嚴禁弄虛作假。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堅決予以淘汰,確保申報項目實施基礎扎實、申報條件充分、預期成效顯著。同一單位同一地點三年內不得申報同類型項目。凡近三年有未通過項目驗收、項目審計或有舉報且查實存在重大問題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加強對農業項目申報主體信用審核管理,申報農業企業必須在《南京市區兩級統一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服務平臺》信用良好。
2.申報程序。項目由各街道農業農村辦組織申報。街道農業農村辦審核后,分別報區農業農村局相關科室。區農業農村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對項目進行審查,并由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匯總后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初選申報項目;區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對初選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合格的項目在棲霞區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欄(網址:http://www.fogangtuodan.cn/index.html)上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如有異議的,相關業務科室及時組織復核并予以回復,無異議后最終確定2024年市級農業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將給予批復,項目單位根據批復要求組織實施。
3.績效目標要求。在《項目申報書》中需填報項目績效目標。項目申報單位的績效目標將作為項目立項、考核驗收及績效評價的重要標準和依據,項目申報單位要高度重視績效目標申報工作,認真填報項目實施績效相關指標并配合做好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4.申報材料提供。項目申報材料:農業項目申報書、實施方案、農業項目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農業項目匯總表》及附件材料(包括實施區域閉合的GPS航跡圖、實施區域現狀平面影像資料、基于GPS航跡圖所作的實施區域新增設施分布圖平面細化圖),提供證明項目合規、合法并符合立項條件的相關補充材料等。對競爭性項目申報單位要同時報送申報書和實施方案。(注:指定單位的項目只報實施方案,不需要報項目申報書)
申報材料要求紙質材料裝訂成冊一式3份(區農業農村局2份、區財政局農業科1份);電子材料存放在同一文件夾逐級上報。
二、項目管理要求
1.監督管理。項目接受市、區、街道農業主管部門對項目的監督管理,街道農業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項目負管理責任,督促項目單位按標準、按進度實施,項目建設和核查驗收確保于2025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區財政局和街道財政所對項目資金負責,對項目資金進行監管。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變更項目的,須于2025年4月底前向街道農業科提出變更申請,經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同意后方可變更,擅自變更項目不能通過項目驗收的,取消項目承擔單位三年項目申報資格。
2.篩選立項。區農業農村局按照“資格審查、專業評審、擇優立項”的程序篩選立項。所有類別項目實行競爭性立項,采取專家評審的方式,公平競爭,擇優立項;篩選立項時將考慮項目申報質量,包括報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時性和規范性,項目申報書質量(包括建設內容、資金使用的可行性與科學性)以及項目績效指標申報等情況。
三、資金管理要求
項目實行“先建后補”補助政策,在項目完成并通過區級驗收后給予相應補助。
各街道財政所要加強項目資金監管,嚴格按規定的用途撥付資金,規范資金使用,實行專項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擅自變更補助資金的用途,不得截留、挪用、套取項目資金,一萬元以上的支出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勞務費除外)。要加快項目資金撥付進度,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允許資金跨類別統籌調劑使用。
項目單位如存在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騙取項目的、未按項目實施方案批復要求建設的、違反項目資金管理規定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未按時完成項目或未按時報送有關材料的及項目自籌資金不到位等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整改或采取措施消除影響,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項目、追回資金,列入失信名單,一至三年內禁止申報農業項目,并追究項目建設單位的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接受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 ?10月31日,逾期申報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各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及實施意見中有時間要求的按照其時間執行)。
區農業農村局聯系人:
農田建設管理科?吳慶生?85571178 ?
農業科?高 ?昆?85566890
區財政局聯系人 ?
農業科?田原?85393183
附件:1、棲霞區2024年第二批市級農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及實施意見
2.棲霞區2024年第二批市級農業專項資金安排計劃表
3.棲霞區2024年第二批市級農業專項資金部分資金下達分配表
棲霞區農業農村局 ?????????棲霞區財政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