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5〕77號)和《中共棲霞區委 棲霞區人民政府關于棲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棲委字〔2016〕3號),設立區教育局,為政府工作部門,承擔全區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體制綜合改革的責任。根據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工委、省編辦《印發〈關于加強全省中小學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蘇組通〔2015〕99號)以及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同意調整棲霞區委部分機構的批復》(寧編辦字〔2016〕20號),設立中共南京市棲霞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為區委派出機構,與區教育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一、加強的職責
1、教育系統名優骨干教師培養考核工作職責;
2、教育系統布局優化調整工作職責;
3、教育局及直屬學校(單位)房(校)產管理工作職責;
4、教育系統教育裝備工作的規劃、指導與管理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本區教育工作的制度和意見,并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本區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制訂本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加強全區教育統籌與均衡發展,不斷提升教育現代化建設水平。
(三)綜合管理本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社區教育等工作;負責本區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四)主管本區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區教育系統的有關人事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
(五)負責本區教育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學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維護和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根據管理權限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統籌安排、管理市、區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費附加;歸口管理國(境)外對本區的教育援助和貸款;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區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配建教育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學校校舍修建和校產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審批學校土地的使用與調整。
(八)指導和組織全區學校教育技術裝備計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監管學校的教育教學資產設備,確保全區學校教育教學設備正常運轉;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工作。
(九)綜合管理本區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嚴格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工作以及勞動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以及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本區教育招生工作;歸口管理本區學歷教育的考試、考核工作,管理本區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教育系統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學校重大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本區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四)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五)領導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各單位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思想政治以及統戰、群團工作;負責本區教育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