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901/2017-00241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7-09-19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評選棲霞區2016—2017學年度小學教學先進個人的通知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關于評選棲霞區2016—2017學年度小學教學先進個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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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屬小學、中心小學、民辦小學:
為總結我區小學教學工作經驗,宣傳典型,表彰先進,促進小學教學質量持續穩步提升,經研究決定,區教育局將評選棲霞區2016—2017學年度小學教學先進個人,現將有關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各直屬小學、中心小學、民辦小學的在職在崗教師(交流的教師在交流學校參加評選)。
二、評選條件
1.教學能力強。具有較新的教學理念和扎實的教學基本功,在備課組及學科教研活動中發揮骨干作用,教學能力受到同行和上級教研部門認可。
2.科研水平高。教學改革意識強,積極參與課題研究,撰寫教科研論文,有豐富的教科研成果。
3.教學質量優。遵循教學規律,講究教學方法,教學效率較高,教學成績優良,受到同行和社會的好評。
三、評選辦法
1.自我申報。根據評選條件,各校組織教師進行申報。
2.學校評選。在教師申報的基礎上,各校根據區下達的推薦名額(附件1)進行初選。
3.校內公示。學校評出推薦名單后,在校內公示3天。
4.區級審核。學校向區教育局上報推薦名單及材料,區教育局進行審核確認。
5.宣傳表彰。經確認后的小學教學先進個人將在2017年棲霞區教育教學工作表彰會上予以表彰。
四、評選要求
1.廣泛發動,嚴格標準。各校要積極宣傳小學教學先進個人評選的目的意義,弘揚正能量,并按照分配名額(附件1)認真做好推薦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2.認真總結,樹立榜樣。凡被列為推薦對象的候選人須提供1500字以內的事跡材料。事跡材料要突出重點,體現特點,凸顯亮點,數據詳實。
3.規范程序,及時上報。2017年10月12日前,各直屬小學、中心小學、民辦小學將蓋有學校公章的初選推薦表(附件2)、推薦匯總表(附件3)及一份事跡材料,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附件2和附件3除了報送書面材料外,須將電子稿傳至基礎教育科小學公共郵箱。
未盡事宜請與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聯系,聯系電話:85570460。
附件:
1.棲霞區2016-2017學年度小學教學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2.棲霞區2016-2017學年度小學教學先進個人推薦表
3.棲霞區2016-2017學年度小學教學先進個人推薦匯總表
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