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901/2016-00280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6-11-10 |
| 生效日期: | 2016-11-10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開展第九屆“棲霞區優秀青年教師”評選活動的通知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通知 | |
| 內容概覽: | 關于開展第九屆“棲霞區優秀青年教師”評選活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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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學、幼兒園、新港中等專業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青年教師健康成長,為我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奠定人才基礎,鼓勵青年教師脫穎而出,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九屆“棲霞區優秀青年教師”評選活動。現就評選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棲霞區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中在職在崗教師。
已被評為一至八屆“棲霞區優秀青年教師”者,不再參評。
已被認定為棲霞區學科帶頭人、棲霞區優秀青年教師的教師,學校可直接推薦其作為參評市第九屆“優秀青年教師”的候選人。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要求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模范履行教師職責,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帶頭遵守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凡有違反《規范》及違規違紀行為的不得參評。
2.參評教師須系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參評的教師須具備一級教師(講師)專業技術職稱,或受聘二級教師(助理講師)專業技術職稱滿5年。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還應具備本專業高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
3.參評教師須擔任過3年以上班主任,或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承擔少先隊輔導員、課外活動小組輔導教師等學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4.2012(含)以來的年度考核結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教學工作要求
5.業務水平高。具有系統、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精通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教學大綱)、教材;能熟練組織教學,課堂教學水平高;能根據課程改革及校本課程需要較好地開設選修課,并能較好地指導學生開展實驗、社會實踐和研究性學習。
6.工作量飽滿。積極承擔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自2013年以來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須符合有關規定;教學行政管理人員從事本學科教學工作的周課時數須達到專任教師周課時數二分之一及以上,正職校長須達到專任教師周課時數三分之一及以上。
7.教育教學成績顯著。教育教學觀念先進,在學生思想教育、學生管理工作方面有比較突出的專長和豐富的經驗,并取得較好的成績。教學態度認真嚴謹,教學效果好,在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良好,所教學生對其教學評價好,在區、校范圍的教師中具有一定的榜樣作用。自2013年1月1日以來在區級及以上開設教學研究課、示范課或學科講座1次及以上,并獲得好評;或在教學評比中被評為區級及以上優質課;或在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教學競賽中獲得過區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三)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學改革和發展的最新動態,積極主動參與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并取得較好的成績。須符合下列三項條件中的兩項:
8.自2013年1月1日以來,參與過一項區級及以上教科研項目(作為主要參與者或主持子課題),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9.自2013年1月1日以來,撰寫教科研論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獨立發表(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專業期刊上的學科專業性論文;或1篇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論文評比中獲區級二等獎及以上的本學科的專業論文。
10.自2013年1月1日以來,參與編著本學科教育教學類學術著作1部(參與編著的不少于該著作總字數的六分之一);或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編寫并正式出版的本學科教材、教學參考書(不含復習資料等教輔材料)的編寫,本人編寫不少于總字數的六分之一;或參加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讀本編寫,本人編寫不少于總字數的六分之一。出版物須有ISBN書號,且以在專著、教材或讀本上署名為準。
三、評選程序
按個人申報、學校初評推薦、區教師發展中心學科組評審、區教育局終評順序自下而上逐級進行。
1.個人申報與學校推薦
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請參加第九屆“棲霞區優秀青年教師”評選,各學校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對照評選條件,充分醞釀,廣泛聽取意見,通過述職、評課、材料評審、教學質量考核、同學科教師評議等辦法,提出候選人建議名單,并在校內公示一周,公示無疑義后,各學校于2016年11月14日前將候選人基本信息表的電子稿發至區教師發展中心電子信箱,并將此表的紙質稿(加蓋學校公章)報送區教師發展中心。
直接推薦作為參評市第九屆“優秀青年教師”候選人也同時報送信息。
2.區學科評審組評審
區教師發展中心成立區級各學科評審組。在2016年11月14日~11月30日期間,評審組依據評選條件對學校推薦的候選人分三個階段進行評審。
區學科評審組評審階段及項目如下:
第一階段
(1)資格審查。
(2)“專業基礎知識與教學基本理論水平” 考核150分。
第二階段
(3)“教育教學績效”考核150分。
(4)“教科研成果”考核100分。
第三階段
(5)“課堂教學水平(含教學基本技能)”考核100分。
區教師發展中心在區學科評審小組評審的基礎上,再組織相關專家進行一次復審,最后計算出這四方面的總得分,給出綜合評價意見。
學科評審組在學校直接推薦作為參評第九屆“南京市優秀青年教師”候選人和本屆區優秀青年教師參評者中推薦優秀者作為參評市第九屆“優秀青年教師”的正式候選人。
3.區教育局終評
區教育局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組織有關領導、專家召開評委會進行終評。2017年7月1日前完成終評工作,并將評選結果進行公示,于2017年9月教師節表彰。
四、工作要求與注意事項
1.區教育局成立評選工作小組,由區教育局分管領導、相關科室、區教師發展中心負責人組成,區學科評審組由區教師發展中心負責組建。
2.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評選推薦的組織實施工作,明確分工,專人負責。要把優秀青年教師評選和開展課堂教學研究、提高課堂教學效益結合起來,和學校骨干教師的培養結合起來,和教師隊伍的建設結合起來,切實做好校內初評,并按時完成向區教師發展中心報送候選人推薦名單和材料的工作。
3.評選工作中,要嚴格堅持標準,按照評選程序規范操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評選質量。要求入選教師不但考核總分高,而且各方面的考核均要達到基本合格分。在申報工作中對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者,將取消其參評資格。
4.申報材料包括:①《第九屆“棲霞區優秀青年教師”候選人申報表》。②2013年1月1日以來教科研成果材料,只需提供獲獎證書、刊物及書籍(專著、教材、教參)封面和扉頁、論文論著、教科研課題成果等材料。③學歷證書、職稱證書。④在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表彰、業務競賽、技能競賽中獲得區級及以上獎勵的獲獎證書,開設區級及以上教學研究課、示范課或學科講座的證書(證明)。以上材料全部提供紙質材料。
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各類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發表(出版)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均需學校審核原件。
在區學科評審組進入“課堂教學水平考核”程序時,參評教師需根據評審組的安排提供評選時開課的教案。
5.各類獲獎證書、證明材料、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論文、論著應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獲得或正式發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