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5〕77號)和《中共棲霞區委 棲霞區人民政府關于棲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棲委字〔2016〕3號),設立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承擔全區交通運輸管理責任。中共南京市棲霞區委交通運輸局工作委員會為區委派出機構,與區交通運輸局合署辦公。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區交通運輸局的全部職責;
2.劃入區住房和建設局承擔的城市道路(隧橋)、社會公共停車場(與交通設施配套)建設職責;
3.劃入區城市管理局承擔的城市道路(含地下通道)、人行道等設施日常管養維修,城市道路挖掘、臨時占用審批等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轄區內縣道及以下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審批;
2.轄區內超限車輛行駛公路或公路橋梁許可審批;
3.轄區內縣道及以下公路因施工需分流或中斷交通許可審批;
4.起訖點均在轄區內的水路營業性運輸和客貨水路運輸代理、船舶代理業務許可審批(申請人注冊地須在轄區范圍內);
5.轄區內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許可審批;
6.轄區內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審批;
7.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許可審批;
8.轄區內縣道及以下公路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批。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協調職責,促進交通運輸規劃、建設與管理的有機銜接,組織實施路網優化和智能交通建設,優化城鄉交通運輸布局;
2.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立足城市空間與交通基礎設施布局,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3.加強全區公路、城市道路(隧橋)等交通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職責;
4.積極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簡政放權和職能轉變,改進工作方式,優化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區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及城鄉道路(隧橋)、社會公共停車場(與交通設施配套)等交通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交通物流發展等行業規劃。
(三)負責區交通運輸科技與信息化工作,促進智能交通建設。組織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項目的申報及成果推廣;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綜合統計和分析;指導監督行業技術標準和規范的實施;推動交通運輸行業的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四)組織協調和管理交通工程項目建設。負責全區公路、城鄉道路(隧橋)、社會公共停車場(與交通設施配套)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承擔全區交通建設市場監管、調控責任,維護交通建設市場秩序;對全區交通建設項目的法定程序和工程質量實施規范化監管。
(五)負責全區城鄉道路、水路貨物運輸、搬運裝卸、道路貨運站場、貨運代理和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培訓等行業管理,維護行業競爭秩序;負責運輸從業人員管理;綜合平衡全區交通運力的投放,檢查指導行業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
(六)負責全區公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路政等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七)負責政府撥款的公路建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負責集體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察監督;按規定對局系統內各單位進行內部審計。
(八)負責區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關系國計民生的搶險救災、緊急物資運輸工作;負責協調全區交通戰備工作。
(九)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政風行風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紀檢、監察及群團等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