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3-93880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組配分類: | 建議提案辦理報告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財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對區十九屆人大二次會議第0136號建議的答復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建議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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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區十九屆人大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發揮營防村轄區內閑置國有資產效益的建議”收悉。我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調查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權屬單位反饋情況
1. 區交通運輸局下屬公路管理站位于原營防點的房屋及院落僅有土地使用權證,權屬為區公路管理站,目前閑置,經征詢權屬單位意見,該單位同意將上述資產交由龍潭街道辦事處管理和使用。
2. 區規劃資源分局下屬龍潭國土所原靖安國土所辦公樓僅有土地使用權證,權屬為原營防國土所,目前閑置,經征詢權屬單位意見,該單位同意將上述房屋使用權交由龍潭街道辦事處托管。
3. 棲霞公安分局原靖安派出所辦公樓,權屬為區公安分局,目前閑置,經征詢權屬單位意見,因該單位為市垂管單位,且將根據市公安局動態調整全市特警查報、交警防控和街面屯兵點位布置,對上述房產進行改造后使用,目前暫無法移交。
二、政策規定及辦理路徑
1.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應用于本單位履行職能的需要、保障事業發展和提供公共服務。如街道擬將區公路管理站、龍潭國土所目前閑置的辦公用房用于以上用途,建議由龍潭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提請兩處資產托管事項,會同法律顧問、委托單位和主管部門制定權責對等的托管協議,協議應明確房屋日常使用、維護管養、安全管理、使用期限等權責事項,待區政府審批同意后辦理簽約手續。
2. 根據《棲霞區國資國企市場化轉型實施方案》(寧棲政辦通字〔2021〕13號)文件規定,以堯帝公司為運營主體,采取委托經營模式,對區本級經營性不動產實行統一市場化運作。如街道擬將以上房產出租,建議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由堯帝公司為主體統一市場化運作。
三、主要措施
1. 對于上述2處可托管資產,我局將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和龍潭街道使用需求,加強與權屬單位的對接協調,推動相關單位按程序盡快明確管理主體,開展移交工作,盤活資產效益。對于原靖安派出所辦公樓,將會同街道加強與區公安分局的協調,在可能的情況下依法合規爭取盤活使用。
2. 近期區政府修訂了公有房屋土地出租管理辦法,提出更高要求:一是持續開展公開招租。加強招租信息宣傳,合理確定租金增長機制。二是強化履約違約責任管理。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三是加大轉租分租管理力度,嚴格執行市相關規定。四是整合調度優質公房資源。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影響正常辦公的前提下,倡導將權證齊全的公房對外出租,提升資產效能。
下一步,區國資辦將持續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關于國有資產盤活的戰略部署,持續敦促各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整合資產資源,完善管理機制,規范業務管理,防范化解風險,發揮綜合效益。最后衷心感謝您對我區國資監管工作的關心,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對我們的工作予以支持和監督。
南京市棲霞區財政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