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6-22358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組配分類: | 政府采購 | 體裁分類: | 公告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4-10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園區公共交通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公告 | |
| 內容概覽: | |||
| 在線鏈接地址: | |||
| 文件下載: | |||
南京越鑫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南京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龍潭)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園區公共交通服務項目實施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園區公共交通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江寧區綠都大道31號都薈天地城C4幢508室(南京越鑫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21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編號:NJYX-FW-2026007;
1.2項目名稱:園區公共交通服務;
1.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1.4預算金額:98萬元;
1.5本項目設定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98萬元;
1.6采購需求:園區公共交通服務,詳見磋商文件“第四章 項目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1年;
1.8本項目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為:交通運輸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滿足以下內容: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審計報告,或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財務報表,或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及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供應商依法享受緩繳、免繳稅收、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2.2參照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行價格扣除優惠政策,詳見“第五章 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2.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2.5拒絕以下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信用記錄;
(2)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三、獲取磋商文件
3.1時間:2026年04月11日09時00分整起至2026年04月17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3.2方式:由潛在供應商代表聯系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獲取(聯系人:邢工、聯系電話:13814140456);
3.3其他相關事項:未按要求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不得參與磋商。
四、響應文件提交
4.1提交響應文件開始時間:2026年04月21日13時30分(北京時間);
4.2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6年04月21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4.3地點:南京市江寧區綠都大道31號都薈天地城C4幢508室。
五、響應文件開啟
5.1時間:2026年04月21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5.2地點:南京市江寧區綠都大道31號都薈天地城C4幢508室。
六、公告發布媒體及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在“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7.1磋商響應文件制作份數要求:
正本份數:1份;副本份數:2份;電子文件(word格式和蓋章掃描pdf格式,U盤)1份;
7.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7.3本項目不組織集中勘察及答疑,供應商如對采購需求有疑問,請咨詢采購單位聯系人。
7.4政府采購信用承諾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寧財購通〔2021〕5號規定,參加南京地區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作出信用承諾。供應商應盡早做好承諾工作,點擊“南京公共采購信息網”首頁(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系統鏈接打開系統頁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錄(未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點擊“供應商注冊點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冊),然后在“信用記錄”模塊頁面點擊“信用記錄打印”下載本單位《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由法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裝訂在響應文件中。
在政府采購資格審查環節,供應商只需提供書面《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即可替代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上述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供應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適用信用承諾: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在處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供應商對信用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作出虛假信用承諾,視同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
根據《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寧財規〔2018〕10號),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時,在采購文件發布之日起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前,應在線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經法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后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是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必備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視為無效響應。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8.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南京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龍潭)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棲霞區寶港路66號
聯系人:徐先生
聯系電話:025-86373763
8.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南京越鑫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綠都大道31號都薈天地城C4幢508室
聯系人:邢工
聯系電話:1381414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