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5-59367 | 主題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 |
| 組配分類: | 法治宣傳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01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棲霞區司法局“三維度”筑牢生態環境“法治屏障”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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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棲霞區司法局聚焦秸稈焚燒、污水排放等環保問題,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度融入生態環境保護,構建“普法宣傳、矛盾化解、執法監督”等三維度工作體系,筑牢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屏障”。
一是廣而告之,循循善誘,寓教于行。深入宣傳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長江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解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法治理念,闡釋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打破傳統“發傳單、掛橫幅”的宣教模式,充分利用新媒體技術,打造“報、網、端、微、屏”于一體的全媒體普法矩陣。制作推送生態環境法治微視頻、動漫等產品,以案釋法,講述生態法治故事。依托法治文化廣場、公園、長廊等陣地,融入生態環保元素,讓群眾在休閑娛樂中潛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組織開展環保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演講等活動,激發公眾參與熱情。加大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的培育力度,采取包區包片、入戶指導等方式,積極開展執法人員與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結對子”活動,將其培育成生態保護的“帶頭人”“模范者”。
二是未雨綢繆,防患未然,消除隱患。憑借涉農調解組織及調解員人地兩熟、廣接地氣優勢,對土地租種、農機使用、污水排放等涉及生態保護的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調處、早解決,引導群眾首選非訴訟方式予以解決,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農村農民解答生態保護領域的疑難法律問題,講解涉農案例,宣傳惠農政策,破除“抓幾只鳥雀吃吃很正常”“長江魚類繁殖快,垂釣捕撈沒有問題”等錯誤觀念;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化解行政爭議、監督執法行為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公正審理涉及生態環境領域的行政復議案件,對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堅決予以糾正。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反映生態環境執法不規范、不文明、不公正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反饋,倒逼執法部門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強化監管,協同配合,深入治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督促生態環境執法部門依法及時公開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結果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確保生態環境執法文字記錄規范、音像記錄合規,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深入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情節復雜或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行政處罰、適用聽證程序的案件,必須經過法制審核,守住合法性的“底線”;與區檢察院共同簽訂《賠償保證金提存公證制度》,將提存案件的辦理范圍從輕微刑事案件向公益訴訟案件拓展,辦理的一起污染生態環境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尤為亮眼,該案件入選江蘇省第四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某金屬制品公司將研磨工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經生態環境部門鑒定排放的廢液屬于危險廢物,該公司因涉嫌污染環境刑事犯罪被移送至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專家評估,確定賠償保證金數額為76萬余元,依照《賠償保證金提存公證制度》的相關規定,該企業在刑事案件結案前,已足額將賠償保證金繳納至公證處提存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