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5-58422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組配分類: | 解讀材料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8-27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棲霞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編制說明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解讀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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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背景
根據編制體制改革部署要求,區數據局于2024年3月5日成立,除承接原區行政審批局全部職能外,原區大數據局承擔的扎口管理全區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建設項目、區發改委承擔的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立項審批等職能劃入區數據局。
目前,全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主要依據2019年編制的《棲霞區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暫行)》(寧棲政辦通字〔2019〕24號),部分條款與機構改革后部門職能分工不相吻合,一些規定不能適應近年來上級的新要求,項目管理工作還存在一定的漏洞與缺陷。為進一步強化全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統籌管理,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建設流程,提升資金使用效益,我們根據《南京市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政發〔2025〕24號)、《南京市政務數據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329號)、《棲霞區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意見》(寧棲政字〔2020〕89號)等要求,按照省、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明確的原則,結合我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實際,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了完善和修訂,擬定了《棲霞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編制目的
1.明確各方職責。根據此次編制體制調整后各部門職責,《辦法》除對區發改委、區財政局等部門職責進行調整外,新增區委網信辦負責政務信息化項目的網絡安全監管、區數字治理中心對項目建設方案或可研報告進行技術審查等職能,確保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合法、合規、高效、有序。
2.細化審批流程。《辦法》新增“規劃和審批管理”章節,從年度計劃編制、項目建設方案(可研報告)編制、方案審核要點、跨部門跨區域項目建設要求、數據資源共享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確保項目建設科學、合理、可行。
3.強化過程監管。為進一步提升信息化項目建設質量,《辦法》特別強調了對建設單位管理要求,并對項目建設內容調整范圍、金額等作出限定,對合同必要條規作了明確規定。
4.完善資金管理。《辦法》明確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任務應遵循年度建設計劃,不得擅自調整,未納入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審批、不予安排資金。另外,針對因承建單位原因造成政務信息化項目未達到項目建設目標或未通過驗收的,《辦法》明確建設單位應將承建單位返還的建設資金、支付的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金退回區財政部門,上級部門或其他來源資金建設的政務信息化項目按照其規定執行。
5.嚴格監督問責。從驗收要求、績效評價、審計管理、網絡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并對驗收不合格、績效不達標,以及因其它違規行為影響項目建設成效,或造成嚴重損失的問題提出具體處理辦法,避免違規事件發生。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六部分,三十七條:
第一部分是總則。明確《辦法》編制的目的,信息化項目的定義和范圍,項目管理的流程、項目建設的原則,各部門職責分工以及涉密項目相關規定。
第二部分是規劃和審批管理。對政務信息化項目預算編制、方案制定、立項審核、數據資源共享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第三部分是建設管理。對政務信息化項目組織實施、變更終止、驗收審計等方面對項目建設提出明確要求,督促建設單位應加強合同管理,明確承建單位義務。
第四部分是資金管理。明確信息化項目資金來源、資金申請流程及資金管理相關規定要求。
第五部分是監督管理。明確區數據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委網信辦等部門監督職責,信息化項目績效管理相關事項。
第六部分是附則。《辦法》相關的其他事項。
政策文件:寧棲政辦字〔2025〕20號關于印發棲霞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