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2-116881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組配分類: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8-02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區政府關于印發《棲霞區公益性紀念堂管理辦法》的通知 | ||
| 文 號: | 寧棲政規字〔2019〕4號 | 關 鍵 詞: |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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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棲霞區公益性紀念堂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9日
棲霞區公益性紀念堂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殯葬改革,保護生態環境,節約土地資源,規范公益性紀念堂的使用和管理,依據《殯葬管理條例》、《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南京市殯葬管理辦法》、《南京市公益性骨灰堂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棲霞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益性紀念堂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集中安放本轄區內戶籍村(居)民骨灰的公共殯葬設施。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區內公益性紀念堂的使用、監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原則
第四條 ?依法依規原則。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規定完善業務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提高公益性紀念堂管理服務水平。
第五條 ?屬地管理原則。各街道為所在街道公益性紀念堂主管單位,區、街兩級民政部門應將公益性紀念堂管理納入殯葬目標考核,明確責任、落實責任、責任到人。
區民政部門負責公益性紀念堂的監督考核,各街道負責公益性紀念堂的日常管理。
第六條??綠色文明原則。公益性紀念堂應積極開展殯葬改革、移風易俗宣傳,倡導節地生態的安葬方式。
第七條 ?便民惠民原則。實行骨灰免費安放,公益性紀念堂應簡化、規范服務流程,并做好公示工作,提供便民服務,確保群眾骨灰安放和祭掃文明方便快捷。
第八條??安全第一原則。各公益性紀念堂要嚴格落實安全責任,通過聘請專人或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要以滿足殯葬需求、方便群眾祭掃、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為目標,強化日常安全管理,確保除夕、清明、冬至等祭掃高峰期的安全保障。
第三章 運營管理
第九條 區民政部門作為紀念堂的業務指導和行政監督主管單位,按照上級要求建立相關的考核制度并定期組織考核;各街道作為公益性紀念堂屬地管理主體單位,可通過指定管理團隊直接管理,也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負責運營,但需報區民政部門備案,并不可變相改變紀念堂的公益性。
第十條 ?公益性紀念堂應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管理人員。
第十一條 ?公益性紀念堂從業人員應當熟悉殯葬相關法規政策,熟練掌握業務技能,遵守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提供規范、文明的服務。
第十二條 ?區、街兩級民政部門應加強對公益性紀念堂從業人員在殯葬法規政策、業務技能、資料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培訓。
第四章 ?經費保障
第十三條 ?公益性紀念堂運營所需的各項經費,由區、街分別負責,區民政部門負責區級公益性紀念堂,街道負責本街道公益性紀念堂。經費均需納入財政預算,充分保障公益性紀念堂的正常運營。
第十四條 ?公益性紀念堂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只能用于維護、運營和人員工資等,不得另作它用。
第十五條 ?各街道應加強對公益性紀念堂的資金監管,確保專項資金及時、足額撥付。
第五章 ?業務管理
第十六條 ?公益性紀念堂必須嚴格按照南京市統一標準要求布置紀念堂標志,積極營造既規范一致,又能體現各自特色的殯葬文化氛圍。
第十七條 ?各公益性紀念堂要根據本辦法要求,建立完備的紀念堂規范管理制度體系,做好制度公開上墻工作,按照服務管理規范開展業務。
第十八條 ?公益性紀念堂所有設施的產權歸集體所有。要嚴格按照《南京市紀念堂存放格位編碼規則》要求,做好骨灰架編碼,確保規范、標準、精確。骨灰安放、遷出實行實名制管理,嚴禁預定骨灰安放格位(為逝者健在配偶留作合放的格位除外)。
骨灰存放格位選定堅持按序原則,不得調號,格位一經選定,不予更改,嚴禁私自轉讓和調換使用。
第十九條 ?公益性紀念堂只能安放骨灰。拆遷墳墓及散墳整治中產生的骨灰(遺骨),須至殯儀館進行焚燒、烘干、裝盒、密封后,方可安放至公益性紀念堂。
第二十條 ?骨灰安放和遷出具體辦法由區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家屬持骨灰安放證,有序入室祭掃。嚴禁取出骨灰盒祭拜或進行封建迷信活動,禁止在室內焚燒祭祀物品,禁止在格位中擺放貴重物品及易腐爛、變質的祭品等,禁止在指定區域外的場地焚燒祭祀物品,倡導鞠躬、默哀、獻花、填寫祈福卡等低碳文明的祭祀方式。
第二十二條 ???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數據聯網。
第二十三條 ?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實行“一格位一檔”,妥善保管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的備份,確保檔案信息長期有效。
第二十四條 ??公益性紀念堂要合理設置安放區、祭悼區、工作區等場所,保持肅穆、明亮、整潔的服務環境。要在明顯位置設置告示牌、宣傳牌、道路指示牌、警示牌等標識,方便群眾祭掃,營造文明殯葬良好氛圍。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益性紀念堂應制定各類應急預案,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演練。
第二十六條 ?公益性紀念堂應配齊消防器材,安裝防盜、通風等設施,在重點區域安裝監控設備。
第二十七條 ?在集中祭掃和大規模散墳拆遷期間,各街道應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專項應急預案,做好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確保群眾祭掃安全,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第七章 ?行風管理
第二十八條 ??區民政部門將行風建設納入街道年度目標管理,街道負責落實行風建設責任制。
第二十九條 ?公益性紀念堂工作人員應恪守職業道德,舉止文明,用語規范,廉潔守紀。對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的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公益性紀念堂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暢通群眾投訴渠道,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對群眾舉報投訴、媒體曝光的問題回應及時,處置得當,整改到位。
第三十一條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紅白理事會在移風易俗、鄉風文明中的引領作用,倡導綠色殯葬新風尚。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三十二條 ?公益性紀念堂運營管理考評,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科學合理、注重實效、公開透明、獎懲分明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 ?區民政部門制定公益性紀念堂考核評估細則,每年組織考核評估,考評結果納入星級紀念堂評比。
第三十四條 ?對年度考核合格的公益性紀念堂,落實市級財政管理運行資金補助政策和區級配套獎勵政策,街道加強資金使用監管。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 南京市紀念堂存放格位編碼規則
2、棲霞區公益性紀念堂運營管理考核評估細則